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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金錢借貸,就要有借據

對於金錢的借貸,有句話說「有借有還,再借不難」,無論是在銀行、公司行號或是人與人之間,都相當受用,只可惜,並不是所有的人都懂得互相、懂得有借有還,惡意積欠跟欠債逃跑的人比比皆是,就連銀行的信用貸款都經常遇到有借無還,最後信用破產,需要透過法院強制執行還債的案例,不過,討債方法有很多,除非必要,否則並不需要使用太過強制的手段,某些案例而言,柔性勸說也是可以的。

雖然就目前的社會,人與人之間的信任感漸趨薄弱,但是台灣人的天性如此,好客且溫暖,總是願意對身邊的人敞開心房,三不五時就稱兄道弟,朋友間的道義在某些方面而言,也是相當看重,只要是自己所相信的人,甚至是兩肋插刀都在所不惜,借點小錢應急又算甚麼?不僅借錢,憑藉自己心中認定的交情,連借據也省了,抵押物品也不用,單純信任著對方會有借有還,可惜的是,借出去的錢比出嫁的女兒更像潑出去的水,女兒還會回娘家探望父母,錢卻好像蒸發掉了再也回不來。

徵信社表示,討債方法有很多,柔情勸說、人海戰術、分期付款或是提告,依照不同的個案可以選擇不同的討債方法去做最合宜的處理,但是如果沒有借據或其他證據能夠證明這筆錢的借貸方向,要討回就會比較困難,所以無論是身邊多親近的人,就是談錢再怎麼傷感情,除非餽贈,否則至少都要簽立借據,才不會造成自己的損失而後悔莫及。

 

H2: 牽扯到財產,就該留存證據

不只是年輕人對於金錢借貸的部分比較沒概念,有許多經歷過幾十年人生歷練的長輩,遇到人與人之間的相處也經常會不夠理智,借錢出去不是沒有開立借據,就沒有弄清楚對方的目的,不僅是借貸方面,遇到詐騙集團的時候更是被耍得團團轉,辛辛苦苦存下的積蓄可能就此消失無蹤,欲哭無淚。

徵信社認為,無論碰到甚麼樣的情況,都應該要三思而後行,冷靜下來才能做出有效的判斷,特別是牽扯到財產的時候,更不能夠大意,與人之間的借貸要有借據或借條,匯款也應該將明細好好保存,即便是遇到詐騙集團,無論是出動警方或者委託徵信社協助,都至少有證據可以證明,方便追查,有機會能透過各種討債方法追回,不讓吐出去的錢石沉大海,造成終身的後悔跟遺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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