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借出去的錢,更像潑出去的水

雖然因為經過形象的扭轉,討債已經不再是讓人聞之色變的行為,但是卻也依舊不是個討喜的詞。如果可以,誰希望錢借出去收不回來?誰希望借了錢以後還不出來?還得被錢追著跑?只是,畢竟有需要才會借支,沒能力才會跑路,討債這個情況,只要在有借有還的承諾下,就永遠都會存在,不會消失,僅只於討得回與討不回以及各種討債方法的差異而已。

就目前的社會,人與人之間的信任感漸趨薄弱,但是台灣人的天性如此,好客且溫暖,總是願意對身邊的人敞開心房,三不五時就稱兄道弟,朋友間的道義在某些方面而言,也是相當看重,只要是自己所相信的人,甚至是兩肋插刀都在所不惜,借點小錢應急又算甚麼?不僅借錢,憑藉自己心中認定的交情,連借據也省了,抵押物品也不用,單純信任著對方會有借有還,可惜的是,借出去的錢比出嫁的女兒更像潑出去的水,女兒還會回娘家探望父母,錢卻好像蒸發掉了再也回不來。

徵信社認為,把債務人逼到絕境並不能有效解決債務問題,即使牽扯到對方的親朋好友,也只是讓問題更加複雜化,不一定能夠達到目的,如果原本與債務人是相當友好的關係,更會因此而破壞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情誼。討債方法有很多種,尋找專業的徵信社協助也是一種方式,藉機調查清楚對方的經濟狀況,選擇最適當的討債方法,才能達到還債又不破壞情誼的最佳平衡點。

 

H2: 借貸,一定要有借據或借條

從遠古時代的自給自足,到以物易物換取所需,人類的生活其實相當單純,但是不知從何時開始有了「賒欠」行為以後,就是開始考驗人性的時候。原本還很傳統保守的社會,就算了有「錢」,也是有借就有還,因為信用對過去的人而言非常重要,可是隨著時間過去,社會型態逐漸轉變,物資充足且生活富裕,信用越趨被看重,卻也因此被一些不肖人士利用,詐取所需而不付出代價償還,於是各種的討債方法就紛紛成立。徵信社認為,無論碰到甚麼樣的情況,都該三思而後行,冷靜下來才能做出有效的判斷,特別是牽扯到財產的時候,更不能夠大意,借貸要有借據或借條,匯款也應該將明細好好保存,即便是遇到詐騙集團,無論是出動警方或者委託徵信社協助,都至少有證據可以方便追查,有機會能透過各種討債方法追回,不讓吐出去的錢石沉大海,造成終身的後悔跟遺憾。

arrow
arrow

    神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