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人感情不佳,導致分開居住,這樣有名無實的婚姻,都無法持續太久,往往都是離婚收場,但離婚後發現原來對方有外遇,該怎麼為自己討回公道呢?之前就有個案例,張女與陳男結婚,婚後沒多久兩人因習慣不同,時常會有爭吵,所以決定分居,五年後兩人離婚。離婚多年後陳男發現,兩人尚未離婚前,張女就與他人有外遇,並且生了一個兒子,因此向法院訴求賠償。經過法院審理後,確定張女有外遇行為,且侵害到陳男當時的配偶權,所以判定要賠償四十萬元。

 

專家評論:在遇到類似的案例時,第一要注意的事追訴期,案件超過十年,就無法再進行訴訟了,但要怎麼計算呢?依照本案件來說,就是孩子出生的那天,除非有其他證據,可以證明兩人有外遇,但已經過這麼久了,要蒐證也想當的困難,而這件案子最好的證據,就是那位孩子了,除了十年追訴期以外,在十年之內發現了此事,要在發現當天開始計算,六個月內要提出告訴,否則法院也是無法辦理喔。之前有個案例,就是小三帶著孩子來要生活費,因為已經超過追述期,所以不法提告兩人通姦,而丈夫確實是孩子的生父,還必須支付扶養費。有關任何婚姻問題,需要外遇抓姦、徵信蒐證,都可以委託徵信社幫忙,徵信社有獲選優良徵信社推薦,可以協助您解決婚姻問題,法律問題業有專人可以替您解惑喔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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