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女與前夫生下一女,離婚後與林男結婚,但去年張女訴請離婚,她表示男子長期在大陸,回到台灣時,會辱罵她,不讓她看電視,還會在同事面前說她是交際花,讓她精神壓力大,需要就醫治療,因此一審時法官判准離婚。林男不服上訴,找來岳母當證人,指稱她連續劈腿,還被抓姦在床過,男子表示女子為了要離婚,才不斷說謊,並提出假證據汙衊他,最後法官判定女子歸責較重,所以駁回離婚申請。

 

專家評論:

許多人為了離婚,都會扯出許多謊言,但之前看過的案例,大多數都是丈夫因為外遇訴求離婚,之前有個案例就是這樣,一對夫妻結婚後從,男子突然回到老家,因此夫妻倆開始分居,前一陣子丈夫向法院訴請離婚,原因是妻子未履行同居義務。在法庭上丈夫表示,之前要求妻子照顧年邁的父母,妻子不願意還將他的漁船賣掉。妻子之後解釋,丈夫是因為有外遇,才不顧妻小回到台東,因為生活困苦,才將漁船賣掉,有空時也會帶孩子回去探望公婆。法官詢問子女,他們說母親賺錢很辛苦,他們也是半工半讀分擔家計,而父親從沒有寄錢回家。法官審理後認為,妻子沒有歸責之處不起訴。都是為了離婚扯謊,為何不好好坐下來溝通呢?這樣把事情鬧大也難看不是嗎。徵信社有許多徵信服務,還有獲得優良徵信社推薦,只要不委託非法任務,我們都會盡量幫您解決問題,有關法律相關問題,也有免費諮詢服務喔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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