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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發生在桃園,妻子發現醫師丈夫外遇,丈夫為了表示悔過,簽下了協議書,內容是若再有偷吃行為,一個月要給十萬生活費,並且持續二十年。沒想到過沒多久,又被發現有小三,妻子蒐證後向丈夫索取費用,但丈夫不肯付,所以妻子法院提告。法官認為,合約沒有違反善良風俗,丈夫又是醫師,當初自己評估能力,可以負擔的起一個月十萬的生活費,所以判定必須履行協議書。

 

專家評論:其實國外也有許多類似案例,像美國某任總統的女兒,擔心老公像爸爸一樣,於是在婚前先簽了協議書,如果有偷吃行為,必須支付美金一千萬;某位女星也是,如果先生有外遇,財產必須全部給妻子。聰明的女性,就是要懂得保護自己,就算丈夫外遇,自己也不能變得一無所有。像案例一樣簽了合約卻不履行的人,在徵信社的經驗中也有看過,一名男性出軌後,也是為了表示不再犯錯,簽下合約說,若再有外遇行為,要將房產給太太,不知是簽合約的詛咒還是他們意志力薄弱,男子一樣又在外遇,但不想要履行合約,妻子一狀告到法院,法官認為丈夫必須履行合約。所以在出軌時,要想到自己的財產,看能不能加強自己意志力,不再有外遇行為。有問題自己無法解決,都可以找徵信社幫忙,優良徵信社推薦徵信社,合法又有專業人員可以協助您,多年經驗看過許多案例,都可以給您最佳建議,如果法律上有任何問題,也有免費諮詢服務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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