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姦屬告訴乃論,撤銷後法官也無權追問
台南市徵信常接收許多委託人提問,口交到底算不算通姦?其實大部分法官認為要有男女性器官相結合,才能構成通姦成立,但就以性交的定義來看,刑法規定除了性器官結合外,不限男女口交、指姦或拿其他器物插入性器官都認定為性交。只有少數法官支持口交算通姦的見解,為此打官司也要看法官認定來判定,抓姦在床成為判定通姦罪最好的證據,這個環節也最容易成為蒐證觸法的地方,在蒐證過程除了要偕同警方一起外,親眼看見另一半抓姦在床也很容易因情緒上來,導致行為舉止激動做出偏激的行為,這些都能成為另一半反控告的點。用捉姦的鐵證,來要求金錢賠償,或者用來斬斷對方的婚外情,更甚者要離婚的話,在法律上爭取小孩的監護權及自己的精神賠償等,都是一種彌補。台南市徵信發現抓姦成功通常都會出現外遇者跪地道歉認錯,由於通姦罪屬於告訴乃論,所以當事人有決定是否提告的權利。但十個有九個女人會心軟原諒老公,十個出軌的有七個會再犯,而且只要配偶知道通姦事情後的六個月,就喪失追訴權。因此徵信社有許多委託案是男人耐心等到六個月後,在跟外遇對象繼續通姦,但到時就不能在提告通姦也很難訴求離婚或請求賠償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