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信用卡很方便,但也是債務的根源

只要你有固定收入,基本上都能辦到信用卡,但信用卡很方便,也很可怕,人最大的缺點,就是將方便當隨便,因為現在有很多地方,都可以刷卡付費,無論是買東西、做計程車、看電影等,都能用卡付錢,甚至還會有折扣,因此是許多人相當依賴的物品之一;但信用卡這個東西,只適合有自制力的人,有不少的民眾,認為有卡萬能,能刷就刷,最後卻支付不了費用,成為所謂的卡奴,不但信用破產,還背負著一筆債務,實在是很可憐,但買東西時沒有考慮能力,也只能說是咎由自取。

不少人的家裡,都有一個甚至以上的卡奴,身為他們的家人,有人會看不下去,或是認為是必須的,遇到銀行討債時,會替對方還債,徵信社要告訴您,無論你與對方是什麼關係,都沒又替對方還債的義務,如果是自願幫忙,那就是兩人自己要協調的;但若是主卡與附卡的關係,又不太一樣,主卡必須幫附卡支付卡費,而附卡則不需要支付主卡費用,這是在一開始辦卡時,就會先講解的,因此你的信用卡,有辦附卡給他人,就需要幫她還卡費。對於債務有任何問題,無論是法律還是討債方法,都可以詢問徵信社,我們有專員能為您解惑。

 

不知弟弟過世,竟要背負債務

小林(化名)接到法院判決,要幫沒有血緣關係的弟弟還債,原來是小時候,父母

領養了一個弟弟,但他在12歲時就離家出走,從來都沒有跟家人連絡,直到他八年過世,欠了銀行15萬的卡債,由於繼承遺產債務法令有修改,因此法官判定需要幫忙還債,但新法有規定,沒繼承弟弟的任何遺產,因此不用償還任何債務。

拿著判決書,小林氣憤控訴,要幫從沒往來、而且沒血緣關係的弟弟,償還15萬債務,讓他根本無法接受,八年前,弟弟過世時,還是由市公所辦理後事埋葬,林先生及其他兄弟姊妹,根本不知道弟弟死亡,還欠債;當然也沒有辦理拋棄繼承,因此就要幫忙還債,實在覺得很不公平,因此得知新法,若沒有繼承任何遺產,就不需要背負債務,但小林還是擔心,萬一銀行屢屢上門討債,光是解釋法條,才讓他們頭大又無奈。

 

arrow
arrow

    神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